柬埔寨要求申请人在注册后第5-6年主动提交使用/未使用声明;该国采用先核准注册发证再公告异议的流程。
商标注册后自注册日开始算起10年有效。
柬埔寨商标注册 业务详情:
柬埔寨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数字、颜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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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西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特定的三维形状、标语等。
巴西采用前置公告程序,即先公告供第三方异议,再进行实质审查,所以即使顺利通过异议程序也不代表商标一定能够注册成功。
印度商标注册采用“使用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、标语等。
埃及商标注册采用“申请在先”原则,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:文字、名称、图形、三维标识、颜色组合、标语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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